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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
机构职能 加入时间:2010-06-21 管理员 点击: |
(一)办公室 主任:于卫华 电话:0999-8359696
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局机关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;负责文电处理、秘书、档案、督查、督办、信息、信访、接待、提案、议案办复及保密工作;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财务、环保资金业务管理;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;监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、财务的审计工作;指导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;编制自治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;协调全州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及创建绿色学校活动;负责机关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老干部管理、机关后勤等工作;负责自治州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。负责史志编纂工作;
(二)污染控制处 处长:贾建民 电话:0999-8359694
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;排污许可证工作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分解工作;对超标排污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负责治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;负责环境污染工程专项设计资格的审核;承办进出口废物审核,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口管理事项的备案;负责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;负责环境污染纠纷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;承办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排污收费管理工作;负责权限内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有毒害尾气的审批,防止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备案;负责超标排污单位治理规划的备案。
(三)自然生态保护处 处长:魏团民 电话:0999-8359685
负责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;负责全州风景旅游区、生态功能区、农、林、牧区生态环境保护,并负责监督管理;负责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区统一监督管理;负责新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申报及提出审批建议;参与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;指导自治州生态示范区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,对乡镇畜禽业、水产业进行审报登记;负责全州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理业务管理;负责组织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;负责全州白色污染防治、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储存、处置经营的许可证发放;负责组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技术环境安全,并进行监督检查;指导和监督退耕还林还草、矿区复垦、湿地保护、荒漠化防治工作;参与各类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保护监督、检查;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整体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内容;
(四)监督管理处 处长:朱晓玲 电话:0999-8359692
负责全州环境保护规划、计划,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;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;参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;参与全州经济、社会发展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的编制;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的审批;负责权限内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的审批;负责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“三同时”验收的审批;负责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阶段的监督管理;负责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登记的审核;负责绿色食品、天然有机食品和其他环保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;负责全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;负责持证环评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登记工作;负责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附:自治州环保局办公地点:伊宁市新市区新二路(海景公园对面);电话: 0999-83597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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